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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新野紡織”)于2021年8月2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執行新租賃準則并變更相關會計政策的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財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下簡稱“新租賃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財政部上述相關準則及通知規定,公司作為境內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租賃準則。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新租賃準則在租賃定義和識別、承租人會計處理等方面作了較大修改,出租人會計處理基本延續現有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1、新租賃準則下,除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外,承租人將不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所有租賃將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2、對于使用權資產,承租人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兩者孰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同時承租人需確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并對已識別的減值損失進行會計處理;
3、對于租賃負債,承租人應當計算租賃負債在租賃期內各期間的利息費用,并計入當期損益;并根據未來支付租賃款和市場化利率分別確認租賃負債項下的租賃付款額、未確認融資費用。
4、對于短期租賃和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以選擇不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或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5、按照新租賃準則及上市規則要求,公司在披露的財務報告中調整租賃業務的相關內容。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新租賃準則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開始按照新修訂的租賃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同時,根據銜接規定的要求,公司不對上年同期比較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僅調整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規定及要求進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核意見
(一)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能夠更準確、公允地反映公司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投資者提供更可靠的會計信息,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符合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根據財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訂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的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獨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