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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參與期貨套保交易的情況概述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1年擬對棉花和棉紗期貨進行交易,根據市場和公司經營情況,預計公司2021年度開展期貨套保交易的保證金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公司進行套期保值的數量不超過實際現貨交易的數量,期貨持倉量不超過套期保值的現貨量。
套保期貨品種: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棉花合約和棉紗合約等與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相關品種。
上述期貨套保交易事項已經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有效期為決議通過該事項之日起12個月。該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參與期貨套保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擬參與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種為公司生產經營中主要使用的棉花原材料和棉紗產品,參與上述品種的期貨套保交易是以規避生產經營中原材料價格和產品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為目的,不進行投機和套利交易。公司參與期貨市場交易,與現貨市場交易相結合,將有效拓寬采購渠道,鎖定原材料成本和產品銷售價格,有利于公司規避棉花和棉紗價格波動的風險,保持公司經營業績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貨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審慎操作。
綜上所述,公司開展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是切實可行的,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是有利的,不會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利益。
三、公司參與期貨套保交易的準備情況
公司已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商品期貨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對期貨套保交易的組織機構、授權制度、交易計劃、交易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會計政策等作出了規定。參與期貨套保交易的人員均為專業人士,充分理解擬交易期貨品種的特點及風險。
四、期貨套保交易的風險分析
(一)法律風險:因相關法律制度發生重大變化可能造成合約無法正常執行而給公司帶來損失。如果公司選擇的期貨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也可能給公司帶來損失。
(二)市場風險: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價格微小的變動就可能會使公司權益遭受損失。
(三)操作風險:行情系統、下單系統等可能出現技術故障,導致無法獲得行情或無法下單;或者由于操作人員出現操作失誤,都可能會造成損失。
(四)流動性風險:當公司無法及時補足保證金時,可能會被強制平倉而遭受損失。
(五)信用風險:交易價格出現對交易對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動時,交易對方可能違反合同的相關規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損失。
五、風險管理策略的說明
公司參與期貨套保交易是為了開拓采購和銷售渠道,規避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公司《商品期貨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規定:從事期貨套保交易活動時嚴禁投機。
公司將嚴格按照《商品期貨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規定來安排計劃、審批、指令下達、操作、稽查、審計等環節并進行相應的風險控制和管理。
六、期貨公允價值分析
公司期貨套保交易品種均在場內的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交易,市場透明度大,成交活躍,成交價格和當日結算單價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價值。
七、會計政策及核算原則
公司期貨套保交易相關會計政策及核算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執行。
八、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
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參與期貨套保交易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期貨套保交易的相關審批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已就參與期貨套保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組織機構及《商品期貨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司期貨套保交易僅限于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所使用的原材料棉花及棉紗產品,且交易目的是鎖定原材料和產品價格波動風險,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公司將期貨交易作為拓寬采購與銷售渠道的途徑以及規避原材料和產品價格波動風險的有效工具,通過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落實風險防范措施,提高經營水平,有利于公司實現持續穩定的經營效益。公司參與期貨套保交易是必要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我們一致同意該事項。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年8月27日